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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交巡警支队整治夜间摩托车违法行为 暂扣违法摩托车54辆

    信息发布者:民工的向往
    2016-11-28 16:21:59   转载

    整治现场

    近期以来,城区拼装、改装摩托车夜间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这些摩托车车速快、噪声大,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扰乱良好的交通秩序,给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市民反应强烈。针对这种情况,区交巡警支队精心谋划,从11月起,集中优势警力,重拳打击城区夜间摩托车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14年以来,我区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144起。其中,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5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39人;涉及未成年人驾驶非法拼装、改装摩托车等发生的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通过前期调查发现,城区夜间“赛摩”活动地点一般集中在希尔安大道、钓鱼城大道、合阳大道、滨江路、全民健身中心等区域;驾驶人一般为20岁以下的青少年,且相当一部分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加之摩托车车身体积小,驾驶灵活,机动性强,导致驾车冲关逃避执法检查现象突出。  

    为此,区交巡警支队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本月已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期间,该支队共组织参战民警、辅警154人,出动警便车22辆、拖车1辆、阻车器4部,查获并暂扣违法摩托车54辆,无证驾驶拘留13人,查处酒驾5人,罚款21人。据了解,整治活动将持续开展。通过多次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震慑了摩托车非法拼装、改装、飙车、追逐竞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驾驶拼装、改装机动车可罚2000元  

    区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但拼装、改装的机动车无法登记。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收缴摩托车、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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